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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高自主招生方案

2013年03月15日 00:01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方案

(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3〕4号)的精神,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促进高职院校加快实现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进入学院相关专业学习。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自主招生“阳光工程”落到实处。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为电视节目制作、电子商务、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共7个专业,招生计划共计370人。普高自主招生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科类

学制

学费

(元/年)

住宿费

(元/年)

1

电视节目制作

40

普高美术类

3

10000

1200

2

电子商务

80

文理兼招

3

6000

1200

3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

35

文理兼招

3

6000

1200

4

计算机信息管理

45

文理兼招

3

6000

1200

5

软件技术

60

文理兼招

3

6000

1200

6

计算机应用技术

60

文理兼招

3

6000

1200

7

通信技术

50

文理兼招

3

6000

1200

合计

370













注:1、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2、除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只招收美术专业类考生外,其余各专业兼招文理类、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考生作文科类招考,体育类考生作理科类招考)。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广东省户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1、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

2、艺术类(含美术类和音乐类)、体育类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可分别作为文科类和理科类参加招考,且三门学科成绩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可以选报两个专业志愿。通过网上预报名,并经审核通过后,本人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生阅读招生方案、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准备报考所需材料、免冠彩色电子相片(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登陆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ddzs.sziit.com.cn),使用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登陆面向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填报申请资料。

(三)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考生登录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下列材料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和确认:

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经申请人所在中学学校学籍部门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

2.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报考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的美术类考生还须提供术科联考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

5.考生符合附加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盖章证明);

以上复印件材料除第3条外都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注: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六)通过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缴交报名费,学校现场打印准考证发给考生。

五、考核办法

(一)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考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文化考试笔试的考生名单。

(二)综合文化考试的笔试和面试在学校进行。综合笔试考试采取学校统一命题、一份试卷、统一阅卷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侧重高中阶段的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基础知识,满分200分(语文70分、数学60分、英语70分)。具体考试范围参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高自主招生考试大纲》。

(三)文化成绩

报考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的美术考生:

综合文化成绩=笔试成绩×0.4 +广东省术科联考成绩×0.6+附加分;

报考电子商务、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等专业的考生:

综合文化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

(四)学校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及综合文化成绩划定各专业综合文化成绩合格线。综合文化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照1: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学校自主招生网上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来我校面试时需携带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不能及时提供体格检查卡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总分=笔试成绩+附加分+面试成绩。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入选考生名单报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八)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

六、附加分项目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

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以上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一、二、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2.高中阶段在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一、二、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10分、8分、5分);

3.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级以上等级证书者(第一、二、三名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4.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竞赛中获得第四、五、六名,或在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级以上等级证书者(分别加10分、8分、5分)。

除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外,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以相关获奖证书上面的章印为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学加盖公章证明,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考生如符合同一项目或类型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附加分累计最多不超过20分。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进行鉴定,加分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21日-4月3日

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

4月7日-12日

获得报名资格确认的考生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出示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学校发放准考证。

4月15日

学校自主招生网公布获得参加考试的正式考生名单。

4月20日

笔试考试;附加分值认定。

4月26日

网上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附加分值。

5月4日

面试。考生递交高考体检卡(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

5月10日

学校自主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5月20日前

拟录取名单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6月1日左右

学校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9月

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公告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网。

八、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的违纪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组织保障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负责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教务处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自主招生职能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提交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十、相关事宜

(一)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已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将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专科层次录取,未被录取的正常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的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深价联字[2002]14号文及相应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文件执行。电视节目制作专业为10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考生自主招生报名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执行。

(四)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按照《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规定,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至深圳市的手续。

(五)最终解释权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十一、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的自主招生信息网。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咨询电话:0755-89226360、89226361 传真:0755-89226363 邮政编码:518172

监督与申诉电话:0755-89226297 李丽霞

学校自主招生网址:http://ddzs.sziit.com.cn

注:本方案以广东省招生办最终审核通过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