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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4年02月27日 00:00

粤教考函〔2014〕7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

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省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按照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简化程序、方便操作、统筹兼顾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现将做好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广东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坚持有利于中高职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引导职业院校紧贴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培养针对性与适应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鲜明办学特色的原则,探索构建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突出以素质为重点、以能力为本位、以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进一步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探索逐步建立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统筹协调、分类录取的招生录取机制,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现代产业体系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院校。

2014年招收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的试点院校: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和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20所高职院校。

2014年招收对象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的试点院校: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和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职院校。

各高职院校应根据本校具备的招生形式以及生源类别、生源情况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内容,根据学生类型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实施教学计划、单独进行教学评价。招收中职毕业生的专业原则上学制设为2年,因人才培养需要确需将学制设为3年的,由高职院校确定后报广东省教育厅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4年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专业与计划详见附件1。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专业与计划进行录取,不得擅自调整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三)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3〕21号)执行。

四、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一)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可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二)综合文化考试统一在4月19日进行,考生在所报考的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参加考试。4月30日前,各招生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综合文化考试要求的考生名单。综合文化考试可由招生院校实行联考或单考的考试形式。5月10日前由招生院校对综合文化考试入围考生进行面试或技能考核。面试或技能考核由各院校负责。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形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各招生院校根据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计算总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各科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明确通知考生。5月2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五、建立全面、综合、多元评价的录取模式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要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全面综合考察学生,并根据不同生源、不同招生类型以及不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分类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对于在全国或省级中职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得奖的考生,高职院校可制定相应的优录办法,给予一定的附加分奖励,附加分奖励最高不得超过10分。对于篮球、排球、足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类的体育特长生以及艺术特长生,高职院校应在招生章程中规定面试时对应的专项测试办法、评分标准及附加分分值。经招生院校测试后,可对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给予一定的附加分奖励。附加分奖励最高不超过10分。

符合附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应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面试、附加分以及附加分的分值,并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六、工作进程及安排

2014年2月下旬,各招生院校上报自主招生章程,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院校自主招生章程;

2014年3月中旬,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014年3月中旬,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2014年3月中旬,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高职院校;

2014年4月上旬,招生院校发放准考证;

2014年4月19日,招生院校组织综合文化考试,5月10日前招生院校组织学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

2014年5月中旬,招生院校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省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协助当地高职院校做好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等工作。试点高校要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自主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要科学、周密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和简章,经省教育厅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并据此开展工作。自主招生院校要认真抓好报名、报名审核、命题、考试安全保密、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负责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各试点院校要根据不同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三)加大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高职院校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各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做好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高职院校要在本校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加分公示、成绩发布等,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其他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执行。

广东省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的试点工作要求另文通知。

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及时将此文转发至所辖高中及中职学校。

附件1

广东省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为确保我省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现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制定院校招生方案及章程。

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高职院校须制定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不同招生形式的报考条件、综合文化考试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须列出各相关专业考生必备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包括证书名称、等级、发证机关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院校招生方案及章程须于2月底前在网上报省教育厅,由厅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审。3月中旬前,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联审通过后的自主招生方案及章程,并据此开展招生宣传。

(二)组织报名。

1.确认高考报名信息。

凡具备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及符合有关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做好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学生普通高考报名的组织工作。每名考生只能获取一个普通高考报名号。

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的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做好高考考生资格审查、指导考生进行网上录入报名信息确定等工作。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本市辖区内报名点的指导协调工作。高考补报名工作的要求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3〕21号)执行。

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15—20日。高考预报名时,高考补报名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或市招办获取高考报名号后登录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bm)。广州市的高考补报名考生需登录广州市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gzzk.cn)。考生须按系统的要求和提示填报报名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修改初始密码。考生必须先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以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的安全和方便个人信息的查询;

第二步:承诺诚信考试。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三步:校对基本信息。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认真校对本人基本信息。如无误则进入下一步,如有误请退出并向学校反映;

第四步:填报报名信息。考生准确填写基本情况、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的确找不到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

第五步: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后,必须认真校对《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上的所有信息,确定无误后在系统上点击“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再作修改。

第六步:签名确认信息表。报名确认时,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必须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复核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等关键信息。在确认报名信息后,必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交考生签名确认,《报名信息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报名系统上填写好《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在报名确认时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及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含签名确认《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各报名点要切实加强对随迁子女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定。对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考资格的随迁子女,取消报名资格。

2.自主招生的报名组织。

2014年3月21-25日,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报考条件,在选定的招生形式中自行选择1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并登录相关高职院校的网站进行预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22-26日)凭普通高考报名回执及有关报名材料,到高职院校确认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要积极支持学生报考,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与高职院校衔接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各对口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对口专业学生提交的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3.自主招生的报名材料与审核。

(1)考生到高职院校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普通高考报名时的回执、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3张照片分别粘贴在《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上);《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见附件4);《广东省2 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见附件5)。

2)高职院校审核考生材料。高职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审核考生或中职学校提交的材料,并于3月底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审核结果。

(三)组织体检。

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四)命题及入学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中职考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1.综合文化考试。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不同的招生对象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综合文化考试统一在419进行,考生在所报考的高职院校参加考试。试卷按国家机密级材料管理,各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切实加强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保管的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试卷包装时,须按考生试室人数安排每试室一袋进行包装,每袋试卷须备多一份试卷作为备用试卷。考前一星期,高职院校须指导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各院校综合文化考试均安排在同一天举行,考试工作由高职院校负责组织,相关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助实施。高职院校原则上按30人/组(试室)编排好试室,院校须主动与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技能考核或面试。

4月30日前,高职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综合文化考试要求的考生名单。高职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事先设计好的方案及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或面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5月10日前由招生院校对综合文化考试入围考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技能考核或面试可由各院校单独进行,也可由多所院校联合进行。

(五)录取。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综合文化考试与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束后,招生院校依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并于5月20日前在信息平台上公示。5月下旬,院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考生若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落选,则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申请可转为普高计划。

高职院校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录取工作须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高职院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