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18日 23:59
粤招办普〔2012〕3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2012年普通高考评卷的进展情况,省招生办公室将于6月26日公布高考考生成绩。为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方式
(一)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先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确认,再到中学(报名点)办理志愿表签名手续。
(二)考生填报志愿按考生类别、成绩实行分类别分成绩分时分段填报,即按考生类别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分为第一、第二时段共两个时段进行填报,符合报考类别及分数段要求的考生应根据自身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对应时段内上网填报、确认,并办理志愿表签名手续。不符合填报类别、时段及分数段要求的考生不能跨时段填报。
(三)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各招生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同时公布理科类和文科类考生分数区间人数和考生排位,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和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文件和要求。
二、志愿填报时间
2012年我省普通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7日-7月3日,全省考生分第一时段、第二时段两段时间进行填报。在指定时段内,考生本、专科各科类所有院校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时段:6月27日-6月30日
本时段填报志愿考生包括:
1.美术、音乐、体育类全体考生(即考生号第5位是“4”、“5”、“6”的考生,不限高考成绩);
2.高考成绩属于第一分数段(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分数段划分另文通知)的理科和文科类全体考生。
(二)第二时段:7月1日-7月3日
本时段填报志愿考生包括:
1.高考成绩属于第二分数段(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的理科和文科类全体考生。
2.高职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不限考试成绩)。
三、网上志愿填报方式
网上填报志愿采取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和中学(报名点)集中填报两种方式。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采用普通高考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zy/)。考生本人通过考生号和普通高考报名时填写的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kszy/)。各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报名点)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本志愿填报系统,并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
四、网上志愿填报流程
(一)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了解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工作规定,并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或《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分科类分批次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注意及时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新增补及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
(二)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的重要说明,根据本人身体条件,依照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2010年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参照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选择填报适当的专业,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
(三)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应预先填好《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见附件1),该表由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页的左边“下载中心”下载。
(四)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依照事先填报并校对好的《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以及服从其他专业的标记。
(五)考生在网上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考生网上志愿提交成功后,未在网上确认前,可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的修改时,必须点击 “志愿确认”按钮,未点击“志愿确认”的志愿不予承认。录取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六)各中学(报名点)要密切注意考生填报志愿的动态情况,在志愿填报与网上确认截止前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量,检查并提醒考生点击 “志愿确认”按钮,及时打印已完成志愿确认的考生志愿表,组织考生办理签名手续。
(七)为避免集中填报造成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填报志愿高峰期,尽量减少连续在线时间。
五、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一)填报志愿前,考生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有关体育、音乐、美术院校(专业)招生的有关政策,要了解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志愿填报、投档原则及顺序,各院校本、专科的录取规则,以及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投档原则、院校录取规则等方面的内容和相关政策。
(二)考生须根据自己的报考类别在规定时段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逾期不报,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含志愿无效)的考生只能在录取阶段相应批次征集志愿时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志愿。
(三)本科各批次高校录取时,由于考生志愿不平衡,可能有部分高校未能在第一组院校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因此,考生应在合理填报第一组院校志愿的同时,积极填报本科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以提高被录取机会。
(四)符合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条件考生须注意:凡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公示符合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下称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 “自主选拔等”志愿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和专业志愿,具备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志愿。录取时,上述特殊类型的考生在各批次院校录取预投档前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符合上述特殊类型的考生,未在“自主选拔等”栏填报志愿的,将被视为放弃相应特殊类型招生资格。为提高被录取机会,符合上述特殊类型的考生,填报第一、第二批录取院校志愿时,一般不应与上述特殊类型的院校志愿重复。
(五)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注意事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音乐、美术术科考试类型分为“学校校考”(简称“单考”)、“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学校校考”(简称“统考+单考”)、“省统考”(简称统考)。填报本科艺术类“统考”或“统+单”专业时,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类别的术科资格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分术科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同时,艺术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当考生文化课成绩与术科成绩均符合某批普通类和艺术类分数线要求时,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选择一种类别填报,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专业志愿。
(六)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注意事项:体育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当考生文化课成绩与体育术科成绩均符合某批普通类和体育类分数线要求时,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选择一种类别填报,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专业志愿又报理科类专业志愿。
(七)报考提前批(含军队、武警、国防生、公安、司法警官院校等)志愿的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提前批(含军队、武警、国防生、公安、司法警官院校等)志愿的考生须在本人成绩所对应的时段内填报志愿。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相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招生院校的要求。填报志愿时,须在规定时间同时填报其他批次院校志愿。
2.考生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应注意,提前第一、第二批院校在第一批院校录取前进行录取,提前第三批专科A类院校在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三批专科A类院校录取前进行录取。
3.报考提前批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请参阅附件2。
4.报考提前批公安高等院校(非现役)以及提前批广东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请参阅附件3。
5.报考提前批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请参阅附件4。
6.报考提前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请参阅附件5。
7.报考提前批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请参阅附件6。
8.报考其他需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提前批招生院校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自行直接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具体详情,及时了解院校进行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八)少数民族考生注意事项:符合省民委、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11]394号)有关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专业时,必须在本科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班)”栏目中填报有关院校及专业。报考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的院校时,必须在“各类预科班”栏目中,根据本人的成绩与公布的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相关的院校及预科专业。考生在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班中只能选择一个批次一所院校。
(九)报考预科班考生注意事项:“各类预科班”栏目中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三侨一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符合多项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
(十)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香港、台湾地区有关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要注意两校均按高考统考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
(十一)为提高被录取机会,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高考成绩,积极填报相关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录取期间,高等学校如因生源原因,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三批B类院校在调整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或由于专业生源不平衡、无法专业调剂而造成招生计划缺额的,由省招生办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因此,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关注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补报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时,当批次线下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十二)考生要对自己所录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本人网上确认上传后,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确认和由他人代为签字确认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五、加强管理,确保高考志愿填报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报名点)在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开展前,要切实抓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确保网上填报志愿顺利进行。
(二)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县(市、区)的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指导,及时发放各类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公布新增补及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处理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公布新增补及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相关信息,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网上监控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的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各中学(报名点)要在规定的第一、第二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各中学(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进行志愿的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打印志愿表、组织考生签名等工作(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三)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组织考生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指导考生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招生专业目录,提醒考生在成绩公布前先进行估分,了解拟报高校的有关信息及招生章程,草拟填报志愿方案,充分做好填报志愿前的准备。待高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对志愿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四)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高峰期上网人数急剧攀升。
(五)由于部分艺术类院校未能及时将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分专业计划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可能会造成《招生专业目录》无法刊登有关艺术类高校的招生计划,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办、各中学(报名点)要密切关注省招生办公室的紧急通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招生专业目录的补充更新,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
(六)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联系电话:020-38627823、38627825,信息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8627912、38627916。
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关系着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着高校录取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中学要积极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让每一位考生了解和熟悉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平安、顺利地完成。
附件:1.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样式)
2.2012年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须知
3.2012年报考公安高等院校(非现役)须知
4.2012年报考公安现役院校须知
5.2012年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须知
6.2012年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须知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2年6月18日印发
附件1: 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样式) |
|||||||||||||||
考生号: 姓名: 考生签名: |
|||||||||||||||
批次 |
志愿号 |
院校代码 |
院校 名称 |
专业1 代码 |
专业2 代码 |
专业3 代码 |
专业4代码 |
专业5代码 |
专业6代码 |
服从其他专业 |
|||||
提前批录取院校(军事、公安、部队、海关、师范) |
1批本科 |
1 |
|||||||||||||
2 |
|||||||||||||||
2批A类 |
1 |
||||||||||||||
2 |
|||||||||||||||
3批A类 |
1 |
||||||||||||||
2 |
|||||||||||||||
自主选拔等 |
自主选拔 |
||||||||||||||
艺术特长 |
|||||||||||||||
高水平运动员 |
|||||||||||||||
第一批本科 院校 |
艺术类 |
统+单 |
1 |
||||||||||||
单考 |
1 |
||||||||||||||
统考 |
1 |
||||||||||||||
2 |
|||||||||||||||
体育类 |
1 |
||||||||||||||
2 |
|||||||||||||||
普通类 |
第一组 |
A |
|||||||||||||
B |
|||||||||||||||
C |
|||||||||||||||
第二组 |
A |
||||||||||||||
B |
|||||||||||||||
C |
|||||||||||||||
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 |
艺术类 |
统考 |
1 |
||||||||||||
2 |
|||||||||||||||
统+单 |
1 |
||||||||||||||
单考 |
1 |
||||||||||||||
体育类 |
1 |
||||||||||||||
2 |
|||||||||||||||
普通类 |
第一组 |
A |
|||||||||||||
B |
|||||||||||||||
C |
|||||||||||||||
第二组 |
A |
||||||||||||||
B |
|||||||||||||||
C |
|||||||||||||||
少数民族(班) |
1 |
||||||||||||||
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 |
艺术类 |
统考 |
1 |
||||||||||||
2 |
|||||||||||||||
单考 |
1 |
||||||||||||||
体育类 |
1 |
||||||||||||||
2 |
|||||||||||||||
批次 |
志愿号 |
院校代码 |
院校 名称 |
专业1 代码 |
专业2 代码 |
专业3 代码 |
专业4代码 |
专业5代码 |
专业6代码 |
服从其他专业 |
|||||
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 |
普通类 |
第一组 |
A |
||||||||||||
B |
|||||||||||||||
C |
|||||||||||||||
第二组 |
A |
||||||||||||||
B |
|||||||||||||||
C |
|||||||||||||||
各类各批次预科班 |
1 |
||||||||||||||
第三批专科A类院校 |
艺术类 |
统考 |
1 |
||||||||||||
2 |
|||||||||||||||
单考 |
1 |
||||||||||||||
体育类 |
1 |
||||||||||||||
2 |
|||||||||||||||
普通类 |
1 |
||||||||||||||
2 |
|||||||||||||||
3 |
|||||||||||||||
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 |
艺术类 |
统考 |
1 |
||||||||||||
2 |
|||||||||||||||
单考 |
1 |
||||||||||||||
体育类 |
1 |
||||||||||||||
2 |
|||||||||||||||
普通类 |
1 |
||||||||||||||
2 |
|||||||||||||||
3 |
|||||||||||||||
高职类“3+专业技能 课程证书” |
1 |
||||||||||||||
2 |
|||||||||||||||
注:1.“自主选拔等”栏中有三类志愿,具备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
2.“各类预科班”栏中含少数民族预科班、“三侨一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类别,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
3.“少数民族(班)”是指经省民宗委核定并经省招生办公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只招民族生的院校专业。
附件2:
2012年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须知
根据广东省军区招生办的要求,为保证今年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的我省考生按时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及体格检查,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一、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的基本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的程序
(一)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20日-6月30日)。凡有意向报考军队(武警)院校或报考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的考生,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参加政治考核。具体按《关于做好2012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27号)执行。
(二)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30日)。参加提前批录取的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和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有关规定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招收军校学员或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名称和代码等。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上的志愿填报与志愿确认,凡未填报志愿或未网上确认志愿的一律不安排面试、体检和不予录取。
(三)确定面试、体检对象。广东省招生办和省军区招生办根据招生院校上线及填报志愿考生的数量,按照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于7月1日下发到各地市招办、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并逐级通知考生本人。7月1日下午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也将在网站上公布入围考生名单。
(四)面试、体检(时间为7月2日-7月5日)。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持《政治考核表》、高考成绩单、准考证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到广州市禺东西路22号广东省军区门诊部参加面试、体检。7月2日-7月4日为报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院校的上线考生面试、体检;7月4日-7月5日报考提前批第二批本科院校的上线考生面试、体检。考生体检前必须是空腹,待抽血和B超后可进食。
考生身体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合格,建议不必再到广州参加体检:(1)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或患其它传染性疾病者;(2)红绿色弱、色盲;(3)男性身高162cm以下,女性身高160cm以下。
附表:2012年广东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附表:
2012年广东省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
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1 |
6月中下旬 |
做好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宣传工作 |
省军区招生办、省招生办及各招生院校 |
2 |
6月20-30日 |
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 |
省军区招生办、各军分区政治部及各县(市、区)武装部 |
3 |
6月26日 |
公布广东省考生高考成绩、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省招生办 |
4 |
6月27日-6月30日 |
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考生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志愿 |
省招生办、各地市招办 |
5 |
7月1日 |
确定入围面试、体检考生名单,下发到各地市招办和军分区政治部,并通知考生及网上公布 |
省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各地市招办、各军分区政治部及各县(市、区)武装部 |
6 |
7月2日-7月4日 |
报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院校上线考生面试、体检 |
省军区招生办、省军区门诊部 |
7 |
7月4日-7月5日 |
报考提前批第二批本科院校上线考生面试、体检 |
省军区招生办、省军区门诊部 |
8 |
7月6日下午 |
向省招生办上报提前批第一批本科体检合格名单及资料 |
省军区招生办 |
9 |
7月8日下午 |
向省招生办上报提前批第二批本科体检合格名单及资料 |
省军区招生办 |
10 |
7月7日-7月8日 |
提前批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 |
省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各招生院校 |
11 |
7月9日-7月10日 |
提前批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 |
省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各招生院校 |
备注 |
1.考生接到通知后持《政治考核表》、高考成绩单、准考证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到广州市禺东西路22号广东省军区门诊部参加面试、体检; 2.面试、体检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7:30; 3.考生参加体检时应空腹,待抽血或B超后方可进食。 |
附件3:
2012年报考公安高等院校(非现役)须知
为保证今年报考公安高等院校的我省考生按时参加面试,省公安厅提醒留意以下面试信息:
一、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省内考生,分数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文、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提前批次录取时执行我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专业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院校招生要求的,请于7月3日至5日(报考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5日)到省公安厅礼堂(广州市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参加面试。
二、报考广东警官学院公安专业的省内考生,分数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文、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院校招生要求的,请于7月2日至4日到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参加面试。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带齐以下证件: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四、除广东警官学院外,面试均包括体能测试,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于次日上午进行肝功能(转氨酶)检查,请广州地区以外的考生做好在广州停留一晚的准备。
五、面试中除体检由医院收取检查费外,其他项目一律不收费。
以上面试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安厅“平安南粤”网站(www.gdga.gov.cn)。
附件4:
2012年报考公安现役院校须知
为保证今年报考公安现役院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我省考生按时参加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注意以下面试信息:
一、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2年8月31日)。
(三)身高男生不低于168厘米(报考警卫专业不低于175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无传染性疾病、红绿色弱或色盲。
(四)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分数需达到我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公安海警学院分数需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安排
(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面试时间为7月2日至3日(共2天),公安海警学院面试时间为7月2日至4日(共3天),地点在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农业大学东区实验楼。
(二)面试合格考生于面试次日上午8时前携带体检表和相关证件到指定医院统一参加体格检查,体检地点在面试时另行通知。
(三)对面试合格考生将发放政治审查表和政审通知书,请考生凭上述材料尽快到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7日中午12时前(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考生为7月6日中午12时前)将政治审查表传真至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传真:020-83119095),7月9日17时前将政治审查表原件交送或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邮编:510050;联系人:孟祥龙,电话:020-83119969)。报考警卫专业考生政审事宜在面试时另行说明。
三、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带齐以下资料:身份证(无身份证携带户口簿)、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二)除体格检查由医院收取费用外,其他项目一律免费,招生工作人员不收取或代收任何费用。
(三)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前必须空腹,待抽血和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四)对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限咨询现场工作人员)提出复试、复查、复审申请,复试、复查、复审结论为最终结论。面试现场设立举报投诉箱和电话,及时受理考生及家长的举报和投诉。
以上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有关事宜请查阅广东省公安厅“平安南粤”网站(www.gdga.gov.cn)。
附件5:
2012年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须知
根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要求,为保证今年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广东省考生按时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请各位考生及家长留意以下信息:
一、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如果分数达到广东省的提前第二批本科A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请于7月2日-3日两天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石潭西路30号)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带齐以下证件: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以及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
三、路费、食宿费自理,并须交纳体检和体能测试费用100元。
四、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一)男子项目(共二项):
1.立定跳远:2.3米为合格;
2.俯卧撑:10秒内完成6次为合格。
(二)女子项目(共二项):
1.立定跳远:1.6米为合格;
2.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6次为合格。
附件6:
2012年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须知
根据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要求,为保证今年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广东省考生按时参加政审面试,请各位考生及家长留意以下信息:
一、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须进行政审和面试。
二、7月2日确定参加政审的考生名单,下发到各地级以上市有关部门,并通知考生。政审考生的范围为:第一志愿报考该院理科成绩前30名的应届考生和文科成绩前10名的应届考生。
三、7月3日-4日,由考生所在地的市、县有关部门组织政审。
四、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由各市、县有关部门通知考生本人,并于7月5日由省有关部门集中在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珠岛宾馆进行面试。
五、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带齐以下证件: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