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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3年自主招生更改复审方式的紧急通知

2013年03月25日 00:00

            关于我校2013年自主招生更改复审方式的紧急通知

各位考生:

为方便偏远地区考生报考我校2013年自主招生,节省往返开支,简便手续,经征得广东省招生办同意,我校自主招生复审手续更改如下:

一、原定47-12日报考我校考生携报考资料来校复审的时间改为网上通过初审的考生以快递方式(EMS邮政特快专递)寄送报考材料(见附件)至我校招生就业办(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老师收,邮编:518172,电话:0755-89226361)。

二、考生可通过报名信息网查询复审情况。我校将于415在招生信息网公告复审通过名单。

三、复审通过的考生于4198:30-16:00带上身份证前来我校缴交报考费、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四、420按照《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方案》的规定时间进行笔试。

特此公告,敬请周知。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办

                    2013325

 

 

附件: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邮寄材料:

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经申请人所在高中或中职学校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含学籍部门和学校公章)

2、《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复印件(经申请人所在高中或中职学校审核后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章印并盖公章)

3、户口本复印件(只需本人页面)、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普高类考生的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经申请人所在高中或中职学校审核后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章印并盖公章);

5、报考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的美术类考生提供术科联考成绩单复印件(经申请人所在高中或中职学校审核后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章印并盖公章)

6、中职类报考考生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经申请人所在高中或中职学校审核后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章印并盖公章);

7、考生申报附加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经申请人所在高中或中职学校审核后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章印并盖公章)

请注意下列事项:

1所有材料必须正确真实,任何不真实信息将使考生失去参加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至少提前3天交快递公司邮寄,以确保邮件在412前送达。